,所以我才能如此迅速地获得对方的信任。
但当时的我恐怕万万想到的,就是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照面,就将持续到往后以年为单位的岁月长河里,组成我生命中再也无法割舍的义气与谊。
――那是男人之间早已超越任何的,心甘
愿为了彼此以命相酬的肝胆相照。
*
三年后。
依旧是破旧的街。
着廉价西装的我咬着
烟,手拿大铲刀,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上,心里还在估算着怎么将那一群孙
杀得爹妈都不认识。
而丁青那货,要不是说他懒驴上路屎多呢?
就这么一小段路程,他是能走两步就要找一地方
,走两步就要找一空地拉。
仍旧是那一熟悉的花衬衫和
仔
,再
一双踏板踩得哒哒响,不过他
发倒是比以前长了
,但还是比我的短。
“一紧张就频,真奇怪啊。”
说完,这人没走两步竟他妈又要去。
我只觉这人一天到晚不是在就是在
的路上,
本没个正型。
我懒得理他,径直往前走。
在这几年的相里,我们也算风里来、雨里去,打打杀杀都只能算
日常吃饭,但仍旧是黑社会里孤立无援的小底层。
说实话,我急的。
所以我迫切地希望能够辅佐丁青混个什么名
,但那货虽然
接受我的安排,但我和他的一些行事风格,却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异。
毫无意外,我和他都是那种事比较狠绝的人。
只是在这基础上,他还是比较信奉江湖不是打打杀杀,而是人世故的原则,简称能用钱解决的事,那都不算事。
而我不同,我则是能动手,就绝不废话的一个人。
没一会儿,这人终于在完后屁颠屁颠地跟在我
后,还喜
对着我傻笑。
来到一店铺门外停顿,瞧着他从后的
里掏
用纸包着的砍刀。
对于接来要发生的事
,我们早就习以为常,所以他仍旧会用习惯
的语气问我,“办完事,
什么去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