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起……阿珩曾为她献过血的。
他在她边待了十年。十年,听起来很漫长,可均算
来也不过整个人生的七分之一,她却屡次让他
血受伤。
也是后来她参加了工作,偶然一次路过血站,听有人说:“其实献血最疼的不是被血的时候,是
血后。胳膊会好留淤血的,而且手臂又沉又重,一碰就疼,好久都好不了。”
她顿住。
想起方才前漫天的红
,想起他捂住她
睛时指尖的颤抖与温度,想起他那句“不要看不要哭”,想起方才他的姑姑愤怒的斥骂。
夏树从没献过血,难免会有些紧张。针缓缓抵在她臂腕的血
上,她咬唇微微偏
闭上
。
夏树纤长的墨睫颤动,话语低得近似哀求,“我想等他好……”
完成之后,夏树压着手臂走采血室,上楼回到急诊室门前时正巧与霍韵与蒋月媛正对上。
绯红的
顺着透明
静静
,夏树静静盯着血袋里的血
,思绪空空又莫名胡想许多。
于是她有心疼又抱歉地眨
睛,小指轻轻勾他的指尖,“抱歉呀阿珩,对不起,以后我再也不乱吃东西了。”
-
有些疼,从来都不是一瞬间的。
她问他疼不疼,他说:“不疼。嗯……针扎去的时候有些疼,之后就不疼了。”
“快走!”霍韵斥了一声。
也是那时她才后知后觉地回忆起,那个炎夏少年苍白的面颊与长袖。他在遮掩着什么,又在默默守护着什么。
她醒的时候,他就在她床边守着。
肤上是种很舒服的清凉。
那时他年纪也不大,不符合献血标准。但是没办法,青城市太小,要上找到一个同她一样的血型的成年人也太难了,于是他执拗站
来,拽着献血室医生的白大褂不肯走。
刚完血,夏树的脸
和唇
更苍白了些,也更憔悴了些。
她很瘦,一个人默默站在灯光底,
影被灯光拖得老长,像一
笔直却脆弱的竹,随时能被风雨摧折却仍咬牙屹立着。
原来血是这样的滋味。
400CC血不过十分钟。
她。
血的针
比一般的针
要
些。
眶里有
泪往
掉。
或许在到来的时候还无知无觉,然后随着时间的沉淀,会越来越疼,疼到受不了。
一切好,护士嘱咐:“好了,记得保持好这样一松一握,我先去那边忙,好了叫我。”
针尖刺透肤的一瞬的确有些疼。
但可以忍受。
霍韵一看见她就觉气不打一来,可见她一个小姑娘又这幅模样,到底不太忍心发火,只说:“你走吧,不用在这儿守着了。”
八月炎夏,他穿了件白的长袖T恤,冷白的脸
比衣裳更白。
血袋里的血愈积愈多,夏树手掌有频率的一握一握,一
都不疼。
她越在这儿站着,她就
当她完全站在他的境上时,她才终于能够理解,他的疼痛和难过。
想起阿珩。
是初中时候了。那一年她吃坏了东西,导致阑尾炎急发作,手术室送的急,因为她血型太特殊,也需要备血。
说起来觉得可笑。爸爸和爷爷因为担忧她的血型而将阿珩接到她旁,可实际上,人一生需要被献血的机会又有多少呢?